举报信 今天关注: 在举国欢庆祖国60周年的大庆日子里,在我们与祖国同喜同乐之际,我们这些草根平民如实地向市长举报一宗长期无人问责和处理的有关张远灵违法违章抢建事件,企图得到市长重视并敦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被举报人:张远灵,男,四十岁左右,听说住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紫薇花园东6栋504房。 举报的事实和理由:被举报人张远灵从未取得三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证”),便于2007年初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同乐社区吓坑村的广怡食品饮料厂后大兴土木违法抢建占地面积约1560多平方米的厂房,迄今其主体基本已抢建好了,五层半约面积8000平方米。 在此期间,听说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曾于2007年6月向违法抢建业主张远灵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深龙城地停字No20044237)令其停建;2008年6月25日深圳市龙岗龙岗街道拆迁办曾在龙岗同乐社区吓坑居民小组贴出《公示》,其内容为“因龙坪路建设需要,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吓坑居民小组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已初步确权、测量核查,现对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意在再次制止张远灵等人的违法抢建行为。 但被举人张远灵却无视政府执法部门的通知和警告,一意孤行,视法律和执法为儿戏,至今其抢建已成定局。此外,其建成的高楼主体的楼面杂物常落下来伤及路人,群众意见纷纷。 从2007年2月至现在,时间已有两年零八个月之久,张远灵违法抢建占地1560多平方米的厂房之所以“得逞”,耳闻目睹的人都在质疑: 一是从中央到地方,特别我们深圳市委、市政府都严格依法、严格执法,坚决对违法抢建的人和事都一一予以查处,人民无不拍手称赞。唯独张远灵的抢建行为得不到查处,其楼房还是岿然不动,好像在向市政府和法律示威!百姓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二是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折射了我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漏洞。应依照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年5月22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强化问责制,加强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是我们的举报。我们渴望,有关部门对违法抢建的张远灵的厂房及早依法查处,以平民怨及民愤。 特此举报 举报人签名: 二00九年十月四日 附:举报人简况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陆小莉 龙岗同乐吓坑 45252319631025**** 13642358563 刘佰强 龙岗同乐吓坑 4409241964051**** 13642358563 王先群 龙岗同乐吓坑 51222519680715**** 13713636664 黄敬方 龙岗同乐吓坑 5122251960621**** 13650680853 李林江 龙岗同乐吓坑 5122251986621**** 15876027294 李天福 龙岗同乐吓坑 5122251961030**** 13715123269 关凌云 龙岗同乐吓坑 51122419760108**** 13650680841 张定元 龙岗同乐吓坑 51222519550411**** 黄学周 龙岗同乐吓坑 13267195279 谭仲秋 龙岗同乐吓坑 13715123269 添天友 龙岗同乐吓坑 李邦坤 龙岗同乐吓坑 张朝秀 龙岗同乐吓坑 曹胜彬 龙岗同乐吓坑 13650680853 张朝孟 龙岗同乐吓坑 51222519640429**** 1581161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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